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46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 25條和《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的有關規定,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上思縣2022年第一批次城市建設用地的批復》(桂政土批函(6)〔2022〕7號)批準征收集體土地23.6584公頃?,F將經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的《土地征收方案》內容和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設用地項目名稱
上思縣2022年第一批次城市建設用地
二、土地用途
商服用地、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交通運輸用地、住宅用地。
三、征收土地位置
上思縣思陽鎮明江社區。
四、被征地村(組)及地類面積
上思縣思陽鎮明江社區集體農用地21.4749公頃,建設用地2.1835公頃。
五、土地補償標準
集體農用地補償標準為49.8萬元/公頃、建設用地補償標準為19.92萬元/公頃。
六、用地四至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在本公告規定的期限內(15天),持土地權屬證明書或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到上思縣土地征收儲備中心(聯系電話:0770-2078159)辦理征地補償登記,請相互轉告。
?。ㄒ唬┓矎淖匀毁Y源管理部門調查之日起,搶修建、搶種的地上附著物不予辦理補償登記。
?。ǘ┩恋厮袡嗳?、使用權人在規定期限內不辦理征地補償登記的視為放棄其應有的權利。
特此公告。
上思縣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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